【法律】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否公开审理?
(时间:2008-10-2 13:30:15 共有人次浏览)
不可以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,一律不公开审理。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,一般也不公开审理。
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在判决前,新闻报道、影视节目、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、住所、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。
【浏览 次】
编 辑:
lawbase
【我要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编辑: 信息中心】 【关闭窗口】
打印该页
相关资讯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