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】听证有利于解决信访难题
(时间:2008-9-5 8:35:14 共有人次浏览)
广州增城首开先河,利用听证会的方式处理上访群众的申诉案件。8月29日下午,增城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“申诉听证会”,聘请了多位法学专家、人大法工委的工作人员、人大代表、人民监督员讨论一件打了4年的劳动官司。(8月31日《新快报》)
申诉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,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对这项权利规定的不够细致,实践中个别单位和人员对申诉的处理方式不当,造成当事人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申诉权利,以至于越级上访、多次上访、缠访、以极端方式上访等现象。如何解决这一难题,一直是各政府部门努力的,增城市检察院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,无疑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有益尝试。
在我看来,这种听证会方式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难题,但至少有以下几点是可以肯定的。第一,增加当事人阐述案情、陈述理由的机会,从而保障其申诉的权利。第二,听证人员背景的广泛性增加了决策的民主性,可以增强听证会的权威性与公信度,更有利于当事人接受处理方案。第三,公正听证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,增加了处理信访案件的透明度,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。
当然,这种利用听证会解决信访难题的方式还只是一种初步尝试,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。如什么样的信访案件才可以召开听证会?听证会毕竟是需要一定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成本,对所有案件实行听证会制度显然并不现实,因此需要界定可以利用听证会解决的信访案件范围。又如,如何才能保证听证会的公正性?以往的那种价格听证往往给人一种走形式的感觉,听证会几乎成了涨价的权威支持。因此,保证信访案件听证会的公正性就需要从参加听证的代表背景、听证程序等各方面详加规定。
在对待处理信访的工作探索中,“做了总比不做好”,希望有关部门能从这次信访听证中得到启示,寻找到解决信访难题的更好更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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